商标权质押贷款的现状,商标权质押贷款存在的困难和原因
一、商标权质押贷款的现状
近年来,商标权质押贷款成为商标管理和银行放贷、企业融资的热点话题之一。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深入实施,商标权质押贷款被认为是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挥商标品牌价值,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举措。
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热点总体上是停留在协商探讨阶段,主要是作为工商部门、其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热点工作主题进行协商探讨,而作为商标所有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方面则更多的是对相关政策及要求的咨询,成功办理商标质押贷款的事例少之又少,大多是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意向性协议后便没有了下文。有的企业虽然商标权质押贷款需求极为迫切,为了获得商标权质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问题,在各大商业银行之间反复咨询,但多数银行往往以商标权质押贷款没有明确的操作规程、没有做过为由拒绝,有的银行因为没有权威机构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而拒绝。
企业的商标权要想通过商标质押贷款的方式获得贷款,把商标权换成真金白银,在现实操作上存在很大难度。极少数商标权质押贷款成功的事例,往往获得的贷款额度不足商标评估价值的20%,而且多采取的是间接方式获得贷款,即借款企业以商标作为质押的同时,由担保公司为借款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再担保,纯粹意义上的商标权质押贷款少之又少。多数商标权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获得的贷款只能作为流动资金使用,企业认为这是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不信任。
二、商标权质押贷款存在的困难和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明确建立包含商标质押在内的知识产权质押制度,但就目前的情况看,不管是银行、企业、工商等政府部门,都认为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难度大,特别是银行部门认为商标权质押贷款存在很大风险。企业方面则认为,商标质押贷款要求太高,手续太麻烦,想从银行拿到贷款的愿望难以实现。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有关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缺乏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规范化操作流程及商标权资产评估的统一技术规范标准。2009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原《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废止。《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对手续齐全、符合要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商标局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该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有较强的操作性。
(二)目前,商标权质押贷款涉及商业银行方面的政策多是原则性和方向性的。2010年8月,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今年1月,省财政厅、省银监局、省工商局等六部门对此文件进行了转发,诸如此类的政府部门文件重点强调要加强指导、加强支持、加强帮扶,强调鼓励银行开展商标质押贷款业务,强调提高对商标权质押不良贷款的风险容忍度等等,但很少有操作性强的政策内容。同时,由于商标权质押贷款不同于有形资产担保贷款,这就要求制定符合商标权质押贷款特点的规范化操作流程。而目前全国商业银行尚没有统一规范的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规范流程,只是极少数银行作为内部管理零星制定有一些操作规程。另外,不管是商业银行自身,还是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的准则和技术规范标准,这易导致同一件商标评估出的市场价值却差别很大,从而影响商标权质押价值的准确性。
(三)地方政府对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推动力度不足,企业融资缺乏政策环境保障。商标质押贷款工作系统性、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离开政府的推动和统筹协调,商标质押贷款工作难以开展。从全国的情况来看,政府支持力度较大的,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开展范围就广,受益企业就多,如北京、上海、广东等。而政府支持力度弱的,企业很难获得商标质押贷款,企业的融资渠道狭窄,不利于企业解决融资难的现实问题。
(四)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手续不够简便。目前,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主要是需要与商业银行、资产评估机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打交道,提交相关手续,确认相关事项。仅以开展商标权价值评估时需要提交的手续而言,企业一般都需提交涉及企业基础资料、产权资料、财务资料等其他相关资料方面的手续30余种,而资产评估一般只能委托北京、上海等地有专业胜任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最后阶段需要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商标质押,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后,商业银行才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申请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门槛高,涉及部门、环节、地方多,手续过于繁琐复杂,企业认为这会降低申办商标质押贷款的信心。
- 上一篇:微型轴承公司注册
- 下一篇:洁具技术公司经营范围